基于供热变压器并网的2.9兆瓦户用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项目名称

基于供热变压器并网的2.9兆瓦户用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项目业主

本项目业主为山西省清徐县水屯营村、闫家营村、成子村等村庄的100余户自然人客户,这些业主均采用空气源热泵为供暖热源,户均热泵输入电功率在10~20千瓦之间,整个村庄供电变压器总容量在5000千伏安~10000千伏安之间,并网接入消纳条件非常好。

本项目安装光伏电站总容量为2.9兆瓦。

 

项目实施单位

实施单位为国网山西省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技术原理及适用领域

本项目为清洁能源发电类项目,通过光伏发电与煤改电结合共建,一方面解决光伏发电消纳问题,另一方面有效的降低供热用电成本。此外,本项目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实现“源网荷储”就地平衡。促进光伏发电与煤改电项目等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及规模化、产业化,引领光伏产业进入分布式时代。

本项目适用于“煤改电”配套电网建成区域,与拥有自主产权屋顶的自然人合作,整合“煤改电”配套电网建成区域富余的供热变压器容量资源用于光伏电站并网。电站所发电量全部上网,由电网负责就近平衡消纳。发电收益由综合能源公司与自然人客户分享20年。

 

节能改造具体内容

本项目方自然人所在村庄,自2018年以来陆续实行了清洁供热。主要采用户用空气源热泵作为热源分散供热,作为空气源热泵供电的配套电源采用380伏电源三相入户供电。以水屯营村为例,全村各类供电变压器合计供电容量为9000千伏安,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但客观上,农村缺乏刚性的稳定负荷,导致这部分变压器负荷利用率比较低。在村内完成1兆瓦左右的户用光伏电站试点后,变压器的利用效率得到了明显改善,但距离理想的经济运行值依然存在较大的差距。本项目实施完成后,随着对运行参数的进一步测定,在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具备进一步开发拓展的潜力。

 

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于2020年6月启动开发,2020年7月开工,2020年8月底竣工,光伏组件采用隆基单晶硅产品、并网逆变器采用固德威户用并网逆变器。目前项目发电量稳定,开始进入光伏发电与清洁供热源荷互补平衡运行阶段。目年节能效益

 

年节能量

光伏电站并网容量2.9兆瓦,清徐属于三类光照条件地区,根据当地太阳能辐射条件,保守估计每千瓦光伏装机容量年均发电量为1300千瓦时,则所有电站年合计发电量为377万千瓦时。

光伏电站所发电量全部可以计入节能量统计,按照0.307千克标准煤/千瓦时标准折算,项目年节能量为1157.39吨标准煤。

 

年节能效益

现阶段,山西省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收益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上网电费收益,当前执行标准为0.332元/千瓦时,二是户用光伏补贴电费,2020年内并网户用项目执行标准为0.08元/千瓦时。两项电价合计为0.412元/千瓦时,项目年合计发电量为377万千瓦时,则年节能效益为155.32万元。

本项目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从项目并网之日开始分享项目收益,项目并网之日起计算,项目合同期为20年。

 

具体合作要点:

(1)自然人客户提供自有屋顶、以自然人名义备案并网;

(2)自然人每户向节能服务公司交纳1万元合作保证金;合同约定在并网运行达到10年后,一次性返还客户。保证金的主要目的在于让自然人有项目主人翁心态,增加其与项目的粘合度,在日常看护中能够尽心尽责。客观上,在项目合作的前十年,不论发电量水平如何,每年无条件支付客户收益1000元;

(3)第11年~20年,发电收益自然人获得40%,节能服务公司获得60%,20年之后,光伏电站无偿移交自然人客户。

 

设备所有权及运营维护:

光伏电站设备由节能服务公司全额投资,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执行期间,设备所有权属于节能服务公司,合同期结束后,光伏电站无偿移交自然人客户。运营维护按照“谁的设备谁维护”原则办理。

项目投资额为95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节能服务公司全额自筹投资。

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规定,纳入2020年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08元。本项目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备案、并网接入手续,符合享受上述补贴的条件,投资效益得到有效提升。

(来源:中国节能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