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通知】关于举办能源管理与节能审查培训的通知(节能函〔2023〕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节能中心,有关地区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能源局,社会各有关方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升用能单位能源管理水平,提高有关人员专业能力,国家节能中心与西安交通大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联合举办能源管理与节能审查培训,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
主办单位:国家节能中心、西安交通大学
承办单位:中关村城市节能产业技术促进会、西安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协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节能监察中心
支持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节能(监测、服务)中心、节能监察机构
二、时间地点
南宁市,2023年12月11-15日(11日报到)。
三、培训对象
培训主要面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重点用能单位相关负责人员,从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相关工作的咨询服务机构、评审机构相关人员,节能降碳、资源循环利用、清洁能源等领域的从业人员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3名免费名额,由节能主管部门和节能中心统筹安排。
四、培训内容
能源管理培训主要涉及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产业发展趋势、管理制度措施、技术推广应用等内容;节能审查培训主要包括最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解读和相关工作介绍等。
(一)能源管理
1.节能降碳工作形势及政策体系介绍;
2.政府节能降碳管理相关制度介绍;
3.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等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及案例介绍;
4.企业能源管理及能源管理体系相关知识;
5.节能降碳标准体系;
6.能源计量和统计体系等;
7.通用先进适用技术介绍和管理经验交流。
(二)节能审查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解读;
2.节能审查工作指南介绍;
3.节能报告编制及评审、节能验收及监督检查等工作要点;
4.区域节能审查、碳排放评价有关情况;
5.地方工作经验交流。
五、师资配备
本次培训将邀请国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相关领域权威机构专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起草及参编人员,企业及咨询服务机构资深人员等授课。
六、报名安排
(一)面授培训
1.面授培训费用每人3850元,费用包含培训费、资料费、会务费、考试费、证书费等。住宿费用自理,会务组可统一安排预订,如需预订请在报名表相关位置准确填写需求。
2.面授培训人数有限,报满即止,以邮箱回复确认为准。
(二)线上培训
1.线上培训随时报名,报名完成即可学习,面授培训召开时同步参与培训,并以线上方式参加考试,考试不通过可延期参加补考。
2.线上培训费用每人2850元,费用包含培训费、资料费、会务费、考试费、证书费等。
(三)报名流程
1.免费人员由各省级主管部门或节能中心汇总后,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2.其他人员参加面授、线上培训均可网上报名(https://www.neccpx.cn/),也可以联系会务人员、填写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3.报名时请上传或提供身份信息、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备案用)、本人近期二寸电子照片。
4.会务组收到报名信息后会及时确认,学员报名成功后1周内办理培训缴费事宜,面授培训开班前1周发送报到通知,明确培训具体地点及乘车路线等事项。
七、考试/证书
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由国家节能中心向学员颁发相应培训证书。证书统一编号管理,可在国家节能中心官网查询。
八、配套活动
(一)经验交流
学员自愿提交一篇文章,以阐述对能源管理与节能审查的认识、所在单位先进经验等内容为主,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原创作品。主办方将遴选部分优秀作品和先进经验,邀请作者在培训会上做介绍,并将文章在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推送,每年年底将优秀作品印制成册。
(二)技术对接
遴选优秀节能产品(技术)在会场展示,邀请入选国家节能中心“重点节能技术应用典型案例”等的技术企业代表在会上做技术交流,推动先进技术与用能企业现场对接。
九、其他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节能中心和有关单位积极支持配合,将培训通知转发推送至相关管理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等,以自愿为原则组织报名工作。参加培训的学员、单位按附件要求自行报名。
十、联系方式
国家节能中心:张晓刚 顾 明
电 话:010-81121016、81121021
邮 箱:nppeixun@chinanecc.cn
会务联系人:王 娟 张馨元
电话(同微信):13581972148 13911379215
邮 箱:neccpx@163.com
附件:培训报名表
来源:国家节能中心